唐朝一户是多少税收多少

时间:09-16人气:19作者:千城墨白

唐朝实行租庸调制,一户需缴纳粟二石、绢二丈、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、麻三斤。丁男每年服役20天,不服役可纳绢或布代替。户税根据资产等级征收,上户4000文,中户3000文,下户2000文。这些税收实物用于国家开支和军队供给。

唐朝中后期实行两税法,按户等和土地面积征税,夏税不超过6月,秋税不超过11月。每户每年缴纳粮食约3石,丝织品约1丈2尺,钱约3000文。偏远地区可用当地特产折算,如岭南用珍珠、云南用金银。税收由地方官吏征收,每年约收粮食1200万石,钱6000万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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